美容院轉手客戶無法預約 法例冇保障? 梁小姐在去年11月於銅鑼灣一間美容院購買40次人手淋巴療程,涉款6千多元,今年2月突接短訊指美容院已易名

梁應邀到場更新資料,被職員游說多付2千多元入會,「我問佢會員同唔係會員有咩分別,佢話會員booking(預約)會易啲,唔做會員就會喺waiting list(候補名單)!」梁最終拒絕成為會員,惟自此即未能預約服務。

事實上,梁小姐在接受訪問期間即席致電該美容院查詢,職員亦以「會員優先」為由將梁列入候補名單,「錢我就一早畀晒,佢哋一個短訊話改咗名,就迫我要畀多筆錢先約到我應得嘅服務,根本唔合理!」梁有感現時法例對消費者保障仍有不足,要求當局關注問題,以遏止不良銷售情況。 「如果係新嗰間(美容院)收購咗上手美容院,就有責任完成埋舊客未完嘅服務,唔應該迫個客加錢做會員,但如果雙方冇股份買賣關係,咁就只係義務提供服務。」

香港美容業總會創會主席葉世雄指出,近年不少消費者因美容院結業而未能完成已購療程,建議政府訂定清晰指引,要求美容院結業或轉手後需作妥善安排,保障消費者權益。 立法會議員葛珮帆認為,現時《商品説明條例》對預繳式消費規管仍有不足,當局有必要進一步完善條例,並成立專門監管相關行業之制度,「如果因爲美容院之間有問題令到消費者用唔到服務,絕對係唔合理同唔公平!」

涉事美容院發言人回應查詢時否認有關指控,指今年2月正式頂讓上手美容院店舖及其客人,並承諾會為上手客戶提供服務,強調不會強逼客人額外付款才接受預約,客人能否成功預約乃視乎人手及房間安排。 海關發言人則說,自新條訂《商品説明條例》生效至今共開立90宗涉及「美容美髮服務」個案,並提出2宗檢控。發言人建議市民如遇商戶懷疑違例,可向海關舉報,但強調每宗個案均有其獨特性,會按實際情況調查。